一部《封神演义》就足以解释清楚这个问题。万仙阵之后封神大战结束,神仙们在人间的使命已经完成于是众位神仙纷纷辞别姜子牙而去,场面有些伤感。老子和元始天尊两位圣人先离开,十二金仙一一跟眼含热泪的姜子牙告别辞行,广成子拉着姜子牙的手说:“子牙!我等与你此一别,再不能会面也。”子牙心下甚是不*分离,在篷下恋恋不舍。
送走十二金仙,只剩下散仙陆压最后跟姜子牙告别,他握着对姜子牙的手说:“我等此去,会面已难!”陆压道人跟广成子的说法是一样的,那就是此次分别将是永别,从此神仙们再也不会来人间了,而人类再也不可能见到神仙们的真容了。
也就是从商纣王灭亡,周朝建立之后神仙就已经跟人类划清界限了。凡人可以供奉神仙们的神像,而神仙们受到香火的感应也会对人类的诉求进行回应,但是凡人要想见到活生生的神仙是不可能的。
姜子牙知道自己有生之年是不可能再见到这些曾经跟自己朝夕相处的神仙了,心下甚是感伤,于是作诗一首以送之,诗曰:“东进临潼会众仙,依依回首甚相怜;从今别后何言会,安得相逢诉旧缘。”
在封神大战之前殷纣王统治时期,那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时代,之所以特殊是因为那是一个神仙遍地跑的年代,人神混居,神仙就夹杂在凡人中间。那时候的人类其实也挺幸运的,因为你家隔壁可能就住着一位法力**的神仙。只不过那时候的神仙跟普通凡人一样,凡人已经见多不怪罢了!
商纣王虽然荒*残暴,是典型的暴君,不过在他统治时期乃至上溯到他的先辈统治时期作为人间君王的地位其实是和天帝一个级别的,谁也不比谁的身份高。你天帝管好天上那摊子事儿,我人王管好人间的事儿就好,互不干涉,相安无事。
因此,在《封神演义》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神仙其实都是在商纣王的朝廷任职,像大名鼎鼎的闻仲闻太师那是正儿八经的神仙,他是商朝的中流砥柱和托孤重臣。包括负责各个关口的守将也都是神仙,神仙甘心辅佐人间帝王自然说明纣王的地位足可以跟昊天上帝持平。
昊天上帝统治时期的天庭远不如纣王统治的人间繁华,那时候的天庭连个像样的工作人员都没有,一派萧瑟的景象,跟人间王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显然这种天庭弱人间强的格局引起了神仙统治者们的强烈不满,自己作为神仙高高在上,法力**又可以与天同寿,怎么能混得比你们肉体凡胎、血肉之躯的人还差呢?于是神仙高层决定粗**涉人间,他们决定找一个代理人**纣王的统治改变长期以来人王与天帝地位平等的面貌。
这个代理人就是周武王,武王伐纣其实就是神仙的代理人战争。神仙借助武王伐纣**了纣王的统治,扶持武王登上了王位。当然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武王能登上王位全靠神仙帮忙,自然对神仙的意图唯命是从。于是武王心甘情愿自降一格从人王降为天子。
纣王之死武王登基意味着最后人王的落幕和第一个天子的诞生。从此之后历代君主都以天子自称,再没有任何一个君主敢称自己与天帝并列了。武王伐纣是神仙大规模干涉人间事务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因为神仙们的做法其实有违天道,他们的目标已经达成,从此后再也不在人间露面了,历经几千年风云变幻,沧海桑田,直到现在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凡人见过真正的活神仙!
古代女人犯了通*罪,是怎样惩罚她们的?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要明白古代女性的地位是怎样的?
在中国古代,女性无权主宰自己的婚姻,且备受男性的约束进而沦为男性的附属品。中国古代社会道德认为:女性必须恪守社会规范,以更好体现男性的尊贵。古代女性在婚姻中往往不能自主。她们的婚姻可以是媒妁之言,可以是父母之命,可以是礼聘制,但都具有强制性,她们只能服从。
婚姻中女性是男性的附属品。古代“三纲” 的观点:“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 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董仲舒则认为 “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天道之三纲,可求于天也”,“三纲”从此成为处理男女关系的最高典范,女性的足迹被囿于家庭之内。女性在家庭中的主要任务就是料理家务、相夫教子,甚至只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她们只能被动地从属、依附于男性。而古代又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了有后,男性就会孜孜不倦的娶妾。
女性婚后的艰难处境。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这是古代男子休妻的七条规定,作为妻子,如违反了其中一条,丈夫就可以按照这种规定将妻子逐出家门。“三不去”是对随意**的一种**措施:“尝更三年丧不去,不忘恩也;贱娶贵不去,不背德也;有所 受无所归不去,不穷穷也。”就是说:与丈夫共同为公婆服丧三年的,不能休;曾与夫同甘共苦的,不能休;妻子无家可归没有依靠的,不能休。“三不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女性,但女性在婚姻中仍处于绝对的被动状态和随意被践踏的地位。
其次,古代对女性的贞节有苛刻的要求。贞节观要求女性在婚前、婚后以及丈夫死后都 要“守贞”,就是说婚前要保持“童贞”,婚后要保持 “妇贞”,丈夫死后不再改嫁要保持“从一之贞”。但对于男人就不一样了,对男子而言,妻子死了可以续弦,妻子病了可以休妻,妻子在时还可以纳妾,如果妻子有怨言, 就是犯了“妒”罪,可以休妻。贞节观严重禁锢着古代女性,使得女性在婚姻中丧失了**人格和自我意识。
所以,古代女性在不犯法的情况下都过的都像“奴隶”,如果犯了通*罪,后果是很严重的。各个朝代对于通*罪的处罚力度不太一样,但都不会很轻。元朝之后则是实行杖刑,也就是打**,别小看这个打**,可以参考嘉靖时期的“大礼议事件”,很多人挨不了几下就被打死了,何况还是女性。
由于通*罪比较特殊,可谓是人神共愤,通*罪是被允许执行“私刑”的,也就是旁人可以实施刑罚。由于法律对“私刑”的支持,所以就出现了一些残*的“私刑”。比如:
幽闭:用木棍不断重击女人腹部,直至“羞秘骨”**,堵塞牝户,使其失去交合能力。
浸猪笼:这是古代处理通***最普遍的私刑,有诅咒**的男女猪狗不如、死后再也不能转世为人等恶毒之意。 将犯罪的女子关入猪笼之中,放到江河中淹浸,如果轻罪者,让其头部露出水面,淹浸一段时间即可;如果是重罪者,直接淹浸至死。
骑木驴: 就是在木驴背上竖有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然后将女犯**对准木驴背部的木桩,尖木桩就会刺入**,随着木驴的走动,尖木桩会一伸一缩,许多受木驴之刑的女犯也往往惨死在木驴上。
古代女性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率应该是比较低的。新中国成立后,我们都是男女平等了,多好啊!多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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